從《寧夏2024年初中級經濟師報名公告》得知,寧夏2024年初中級經濟師報名時間8月12日9:00至8月28日23:00,網上繳費時間8月12日9:00至8月30日23:00。
寧夏2024年中級經濟師報名流程
本次考試采用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考后資格審核確認。
(一)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24年8月12日9:00至8月28日23:00。在報名時間內,報考人員可登錄“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http://link.233.com/18653)“網上報名”欄目,進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系統不間斷接受報考人員預報名。本次考試不設補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報名系統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寧夏的報考人員報名。網上報名注意事項見附件。
(二)網上繳費。2024年8月12日9:00至8月30日23:00,經資格審查確認的報考人員,即可自行在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報考。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繳費成功后,報名信息一律不能修改。按照自治區價格管理部門有關文件規定,考生報名時須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60元,初中級按兩科收費。
(三)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7日16:30。報考人員可登陸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準考證打印”欄目,使用A4紙自行從網上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須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持本人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
(四)考后資格核查。考試成績發布后,成績合格擬取得證書的人員須及時關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發布的公告,并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現場資格復核。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虛假承諾的報考人員,宣布考試成績無效,不予退還報名費,追究不實承諾的責任并予以相應處理。擬取得證書人員須持符合報名條件的身份證、學歷證、工作年限證明(工資流水、社保繳費記錄、勞動合同、單位工作證明等材料之一)到各地級市人事考試機構進行資格復審,過期未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擬取得資格。
寧夏2024年中級經濟師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用戶注冊。注冊信息務必準確填寫本人姓名、身份證號、學歷學位(保存后不能修改刪除,只能增加,僅限填5條)。照片采用近期標準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報考人員上傳照片時,可使用網上報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審核工具審核通過后再上傳,以確保格式正確。照片必須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照片不合格的,需重新上傳。
新注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系統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核查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報考人員須在報名結束前24小時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等待在線核驗,注冊完成并核驗通過后方可繼續報名,報考人員務必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
2.選擇考試。報考人員根據需要選擇考試名稱和參加考試的省市考區。
3.填寫報名信息。報考人員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報考條件說明,逐項認真填寫報名信息,仔細核對填報證件類別、證件號碼、姓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科目信息、電子郵箱、聯系電話、工作單位等準確無誤后,再點擊“確認”。
報考人員點擊報名系統頁面的左側菜單“修改報考信息”進入取消報名界面,點擊“確定”按鈕即可取消核查
狀態和確認狀態,進行報名信息修改操作。繳費后不允許修改考生報名信息。
4.考生承諾。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報名通知內容及相關要求,本人須簽訂(提交)《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簽訂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中國人事考試網(“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中的政策規定、報考指南,詳細了解,正確操作。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報考指南第六條核查與監管條款中關于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的具體說明。
報考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報考人員應按照有關規定接受并配合考試機構日常監管中的核查工作,發現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成績。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并在報名期間按報名地考試機構要求上傳相關
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相關內容。
由于辦理學歷學位驗證/認證需要一定時間,報考人員需提前安排好驗證/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在職攻讀成人教育學歷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間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無法在線核驗學歷或提交相應學歷證明材料,可向地市考試機構說明情況先行報名,事后補充相應材料接受審核。
5.現場核查。以下人員須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在2024年8月12日至8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各地級市考試機構進行現場核查。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事項的;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或撤回承諾申請的;
(3)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提交的證明材料包括:
(1)學歷證明;
(2)學位證明;
(3)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工資流水、社保繳費記錄、勞動合同、單位工作證明等材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