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
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7] 159號文,關于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通知如下:
專業名稱 | 科目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全國經濟 專業技術 |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 140分 | 84分 |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 140分 | 84分 |
重慶人事考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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