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規定,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方法,應試人員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也就是說,中級經濟師考試成績實行2年滾動,考生連續兩年內考過經濟師2科即為合格。因此,今年報考中級經濟師,如果一科沒過,過的那一科的成績能保留到明年,明年報考只需要再考未過的那科即可。
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中級)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40分,不小于總分數的60%視為成績合格,即合格標準為84分。
中級經濟師考試合格者,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