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經濟師合格證書遺失補證的辦理程序如下:
(一)考生在《海南日報》上刊登遺失聲明(聲明印制編號作廢);
(二)提交辦證材料:四張近期2寸證件照、1張身份證復印件、填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可在我局網站下載)一式三份;
(三)因補辦證書需向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申請,時間較長,請耐心等待工作人員的電話通知;
(四)考生在接到辦理完畢的電話通知后2個月內領取;
(五)職稱外語、職稱計算機證書遺失不補證,只開具成績證明。具體辦理程序:
1.考生個人提出申請,申請應包含以下信息:姓名、身份證號、考試科目、考試級別、參加考試年月、申請原由;個人申請需本人單位核實并加蓋公章,無單位的考生需加蓋本人社區公章;
2.考生在提交申請一周后按領取手續辦理。
以上各項聯系方式辦理地點: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地址:海口市白龍南路53號)二樓大廳職稱考試處柜臺(電話:65339752、6537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