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貴陽市考區國家合格人員資格復審的通知
2017年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分數線已劃定。現就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是在貴陽十二中,貴陽十八中,貴州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南院、北院,貴陽護理學院,貴陽中財會計培訓學校,貴陽中經會計培訓學校,南明區會通財稅培訓學校參加2017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生,各個科目成績均達到卷面總分60%的考生,請到貴陽市解放路117號(南廠路口)貴陽市考試指導中心進行報考資格復審。本次考試共有662人取得國家合格,其中初級97人,中級565人。國家合格復審人員名單附后。
二、本次考試的資格復審擬定于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26日進行,連續10個工作日。未按規定時間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合格資格。
三、資格復審時間為上述工作日期間的每天09:00—12:00,13:00—17:00。
四、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必須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必須提供)、報名表和考試準考證。出具的畢業證書原件必須符合所報考初中級規定的報考條件。具體報考初中級條件如下。
(一)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或初中畢業參加工作滿六年。
(二)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體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三年(2015年1月1日(含2015年1月1日)前畢業)。
2.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兩年(2016年1月1日(含2016年1月1日)前畢業)
3.獲第二學士學位后或研究生班結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2017年1月1日(含2017年1月1日)前畢業或結業)。
4.獲得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2017年1月1日(含2017年1月1日)前畢業)。
5.初中畢業生參加工作滿十五年且從事經濟工作滿十年(2003年1月1日(含2003年1月1日)前畢業)并擔任助理經濟師職務滿二年(2016年1月1日前(含2016年1月1日)獲得助理經濟師資格),或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經濟工作滿十年(2008年1月1日(含2008年1月1日)前畢業)并擔任助理經濟師職務滿二年(2016年1月1日前(含2016年1月1日)獲得助理經濟師資格)。現在國家機關工作或從國家機關調入企事業單位工作未參加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不要求擔任助理經濟師職務。
(三)已評聘非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可同相應級別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一樣對待,符合上述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四)已離退休的人員,可按以上報名條件的規定,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資格考試。
(五)實行資格考試辦法以前,已評聘擔任中、初級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如本人自愿,可以報名參加經濟專業相應的中級或初級資格考試。
(六)報考人員參加工作年限和擔任專業職務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五、不能提供符合所報考等級條件的學歷證書的,取消合格資格。
六、咨詢電話:0851-85741104.
附:2017年全國經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貴陽市考區國家合格復審人員名單
貴陽市考試指導中心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