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2011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部科目合格,并已于2012年4月10日之前到市人才考評中心辦理并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請于5月7日至8日到市人才考評中心一樓服務大廳(地址在和平區唐山道18號)領取合格證書。
2011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全部合格,但尚未在4月10日前辦理資格審核手續的考生,請于辦理資格審核手續三周后的每周三(法定節假日除外)領取證書。
考生領證時請注意以下事項:
一、領證時間:規定日期的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未能按期領取證書的考生,請于每周三(法定節假日除外)到人才考評中心補領。
二、考生本人領取合格證書,須出示準考證。
三、請他人代領證書的,須出示代領人身份證和考生本人身份證、準考證。
四、領取證書后,準考證由人才考評中心收回。
五、準考證丟失的考生,須本人領取,不得由他人代領證書。本人如知道報名序號的,領取時請出示身份證;如忘記報名序號的,可以撥打96888222(固定電話、聯通和電信手機用戶)進行查詢。
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
201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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