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領取2012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通知
參加2012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并取得全部考試科目合格的考生,請于2013年5月6日至7日到市人才考評中心(和平區唐山道18號)一樓服務大廳領取合格證書。考生領證時請注意以下事項:
一、領證時間:規定日期的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未能按期領取證書的考生,請于每周三(法定節假日除外)到人才考評中心補領。
二、考生本人領取合格證書,須出示準考證。
三、請他人代領證書的,須出示代領人身份證和考生本人身份證、準考證。
四、領取證書后,準考證由人才考評中心收回。
五、準考證丟失的考生,須本人領取,不得由他人代領證書。本人如知道報名序號的,領取時請出示身份證;如忘記報名序號的,可提前查詢本人的報名序號(登陸天津人事考試網link.233.com/14389進入“成績查詢”欄目,選擇考試種類及年份,并輸入身份證號),并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前來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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