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財政
第十章 公共財政職能
1、我國計劃經濟條件下的財政明顯地具有“生產建設性”特點
2、公共財政的基本特征:1)彌補市場失靈;2)滿足社會公共需要;3)為市場提供一視同仁的服務;4)非市場盈利性的性質;5)法治化的財政;
3、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共財政具有:資源配置、收入分配、經濟穩定和發展職能
4、收入分配職能的目標是:實現公平分配
5、財政實現收入分配職能的機制和手段主要有:1)根據市場和政府的職能分工,明確市場和財政對社會收入分配的范圍和界限;2)加強稅收調節;3)發揮財政轉移支付作用;4)發揮公共支出的作用;
6、財政經濟穩定職能主要包括:實現充分就業、穩定物價水平和國際收支平衡
7、資源配置職能的含義:通過財政收支,引導社會資金流向,彌補市場缺陷,最終實現全社會資源配置效率的最優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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