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及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A
【解析】本題考查公司法對公司形式的規定。國務院確定的生產特殊產品的公司或者屬于特定行業的公司,應當采取國有獨資公司形式。
2.C
【解析】本題考查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由50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發起人。
3.B
【解析】本題考查公司章程制度。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4.C
【解析】本題考查公司治理結構。董事會是由全體董事組成的公司的業務執行機關,享有業務執行權和日常經營的決策權。
5.D
【解析】本題考查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職權。選項ABC均屬于股東會的職權。
6.C
【解析】本題考查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人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為3~13人。
7.C
【解析】本題考查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和監事會。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不設監事會,可以設1至2名監事。
8.B
【解析】本題考查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和監事會。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
3,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
【解析】本題考查股份有限公司的相關內容。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5至19人,選項A不符合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起人,選項C不符合規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選項D不符合規定。
【解析】本題考查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結構。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職權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職權相同,選項A錯誤;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選項B錯誤;監事會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選項C正確;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選項D錯誤。
【解析】本題考查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的相關規定。監事會有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的職權。
【解析】本題考查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
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解析】本題考查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沒有資格擔任公司的壤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解析】本題考查上市公司治理機構的特別規定。上市公司采取關聯董事回避制度,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選項B說法錯誤。
【解析】本題考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16.A
【解析】本題考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17.D
【解析】本題考查公司的清算。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