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房屋,甲占該房屋70%份額,現甲欲將該房作抵押向銀行借款500萬元,如各共有人事先對此未做約定,則甲的抵押行為( )。
A. 須經乙、丙、丁一致同意
B. 須經乙、丙、丁中的兩人同意
C. 須經乙、丙、丁中份額最大的一人同意
D. 無須經乙、丙、丁同意
62、 為方便自家農田的灌溉,甲與乙達成書面協議。甲在乙的土地上開挖一條新排水渠并支付乙一定的費用。甲因此協議享有的權利屬于( )。
A. 土地使用權
B. 相鄰權
C. 地役權
D. 土地承包經營權
63、 以土地使用權為抵押標的設立的抵押,其抵押合同( )。
A. 自合同訂立時生效
B. 無效
C. 自辦理抵押登記時生效
D. 自土地管理部門批準后生效
64、 甲商場向乙企業發出采購100臺冰箱的要約,乙企業于5月5日寄出承諾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場。適逢其總經理外出,5月9日總經理知悉了該信內容,遂于5月10日電傳告知乙企業收到承諾。該承諾的生效時間是( )。
A. 5月9日
B. 5月5日
C. 5月10日
D. 5月8日
65、 甲乙簽訂了一份供貨合同。合同約定甲先供貨,乙后付款。在供貨前,甲有證據證明乙經營狀況嚴重惡化無付款能力。對此,甲可依法主張( )。
A. 同時履行抗辯權
B. 合同撤銷權
C. 先履行抗辯權
D. 不安抗辯權
66、 關于免除的說法,錯誤的是( )。
A. 免除可導致合同關系消滅
B. 免除須取得債務人同意
C. 免除可以是部分免除也可以是全部免除
D. 免除是債權人放棄債權的行為
67、 在債務人已無力清償債務時,下列情形中,債權人不能行使債權人撤銷權的是( )。
A.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其房產
B. 債務人放棄了對第三方的到期債權
C. 債務人撿到他人的錢包后返還,并且拒絕他人給付的酬金
D. 債務人將其自有機器設備無償贈送給其他同行
68、 關于合同轉讓的說法,正確的是( )。
A. 債權轉讓應取得債務人的同意才有效
B. 債權轉讓和債務轉移均應取得合同相對方的同意才有效
C. 債務轉移應取得債權人的同意才有效
D. 債權轉讓和債務轉移只要通知了合同相對方就發生效力
69、 甲與乙簽訂了一份電腦買賣合同,甲為賣方,乙為買方,合同約定:甲將電腦發貨給丙,因為乙與丙也簽訂了一份電腦買賣合同,乙為賣方,丙為買方。現因為甲發給丙的電腦存在質量問題,引發糾紛。丙應向( )追究違約責任。
A. 乙
B. 甲或乙
C. 甲
D. 甲和乙
7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理由( )決定聘任或解聘。
A. 職工代表大會
B. 監事會
C. 董事會
D. 股東大會
62.C【解析】地役權是指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不動產效益的權利。地役權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地役權是利用他人的不動產的一種權利;②地役權是為了提高自己不動產的效益;③地役權是按照合同設立的。
63.C【解析】根據《物權法》第187條的規定,需要進行抵押登記的財產主要有:①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②建設用地使用權;③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④正在建造的建筑物。這些抵押財產都是不動產,對于這些不動產抵押,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64.D【解析】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題中,甲商場向乙企業發出的要約后,乙企業的承諾信件于5月8日到達甲商場時承諾生效。
65.D【解析】不安抗辯權是指在雙務合同中有先給付義務的當事人在有證據證明后給付人具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情況時,可以中止自己先給付義務的履行。《合同法》第68條規定的后給付義務人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情況有:①經營狀況嚴重惡化;②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③喪失商業信譽;④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66.B【解析】債務免除是指債權人免除債務人的債務而使合同關系消滅的法律行為。《合同法》第105條規定:“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可見,債務的免除可以是部分免除或者是全部免除,而引起合同關系終止原因是指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全部債務予以免除的情況,即因債權人免除債務人的全部債務而使合同的權利義務全部終止。B項,免除不需要經過債務人同意。
67.C【解析】撤銷權行使的客觀要件:①債務人實施了一定的處分財產的行為;②債務人的處分行為已發生法律效力;③債務人處分財產的行為危害到債權的實現。撤銷權行使的主觀要件:在債務人實施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處分行為時,受讓人知道該情形。處分財產的行為可包括放棄債權或者債權擔保、惡意延長到期債權的履行期、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或者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收購他人財產等。A項中“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其房產”、B項中“放棄對第三方的到期債權”、D項中“將其自有機器設備無償贈送給其他同行”,均屬于處分財產的行為,債權人可以行使債權人撤銷權。
68.C【解析】我國《合同法》第80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合同法》第84條的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可見,取得債權人的同意是合同義務轉讓的有效條件之一。
69.A【解析】違約責任只在合同關系當事人之間產生,對于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并不發生違約責任。不論是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場合,還是在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場合,均由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題中,丙和乙簽訂了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向乙追究違約責任。
70. C【解析】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經理,股份有限公司設經理,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