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00年7月8日,永豐縣紅旗鄉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站對其所屬各村集體經濟組織實施農村債務專項審計,審計過程中發現,該鄉平度村1999年修建村里的灌渠時,未經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討論同意,私自向鄉信用社貸款40萬元支付有關工程費用。于是審計決定于7月13日發出。7月14日,平度村收到審計決定后,認為審計決定的處理不妥,原因是該村向鄉信用社貸款前已經村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并非村干部的個人決定,不應對村干部處以罰款2000元的處罰。最后,平度村決定向永豐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站提出申請,要求對此進行復審。
根據上述資料,分析回答下列問題:
91.平度村向永豐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站提出復審申請的有效期限為( )。
A.7月23日
B.7月28日
C.7月26日
D.7月30日
92.復審( )。
A.由平度村村委決定是否進行
B.如果發現審計結論有錯誤,在復審期間應立即糾正
C.要求如果超過規定復審期限,則不予受理
D.無論是否進行,村干部均應該被處以2000元罰款
93.審計復審的特點是( )。
A.常規性
B.例外性
C.權限性
D.不可替代性
94.如果永豐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部門不接受平度村的復審申請,則紅旗鄉集體經濟審計站對村作出的審計決定應當( )執行。
A.照常
B.中止
C.暫緩
D.終止
95.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結論和審計決定,在具體內容結構上一般包括( )。
A.審查出的主要問題
B.審議評議和結論
C.審計方式
D.審計處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