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產權能的兩次分離是指原始所有權與法人產權的分離、法人產權與經營權的分離。
兩次分離 | 內容 |
1、原始所有權與法人產權的分離 | 法人產權:指公司作為法人對公司財產的排他性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轉讓權。 (1)原始所有權與法人產權的客體是同一財產,反映的是不同的經濟法律關系。 (2)原始所有權是股東對投入資本的終極所有權;法人產權是一種派生的所有權,是所有權的經濟行為。 (3)股東作為原始所有者保留對股票占有的權利;法人則享有對實物資產的占有權利。 (4)原始所有權體現這一財產最終歸誰所有;法人產權則體現這一財產由誰占有、使用和處分。 |
2、法人產權與經營權的分離 | 經營權:對公司財產占有、使用和依法處分的權利,相對于所有權而言的。 經營權與法人產權的區別: (1)經營權不包括收益權,而法人產權包括收益權,即公司法人可以對外投資獲得收益。 (2)經營權中的財產處分權也受到限制,一般來說經理無權自行處理公司資產,而經營權受到董事會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