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擬舉辦4次考試:第三季度繼續舉行全國性統考,第一、二、四季度在北京、上海、廣州三城市舉行季度考試。具體安排如下表:
考試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地點 |
第一次 |
2月27日至3月8日 |
4月1日、2日; |
北京、上海、廣州 |
第二次 |
5月12日至5月22日 |
6月24日、25日 |
北京、上海、廣州 |
第三次 |
8月14日至9月1日 |
10月下旬 |
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沈陽、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南寧、海口、重慶、成都、貴陽、昆明、西安、蘭州、西寧、銀川、烏魯木齊、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蘇州、保定、佛山、煙臺、溫州、泉州 |
第四次 |
11月6日至17日 |
12月16日、17日 |
北京、上海、廣州 |
考生可在以上規定的地點范圍內選擇任一個城市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