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證券業從業人員實行資格管理是國際通行做法。1995年,國務院證券委發布了《證券從業人員資格管理暫行規定》,開始在我國推行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制度。根據這個規定,我國于1999年首次舉辦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至今已舉辦了5次,30余萬人參加了考試,78228人取得各類從業資格,其中,取得一種從業資格的有49693人、取得兩種從業資格的有19632人、取得三種從業資格的有8835人、取得四種從業資格的有68人;按照從業資格類別統計,67907人取得證券經紀資格、26033人取得證券代理發行資格、19106人取得證券投資咨詢資格、441人取得證券投資基金資格。目前,絕大部分從業人員已經取得從業資格,對證券業從業人員進行資格管理的理念得到了業內外的廣泛認同。在總結這幾年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實踐的基礎上,中國證監會對涉及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的有關規章進行了歸并,于2002年12月頒布了《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各類證券從業人員納入統一的資格管理體系,并賦予中國證券業協會在中國證監會指導監督下對證券從業人員實施資格管理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