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測試時長
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水平測試(以下簡稱“測試”)時長為120分鐘。
二、測試方式
測試采取閉卷筆試形式。
三、考場要求
1、請考生將試題答案填寫于答題紙上,填寫在試卷上的答案無效,作答須保證書寫工整、字跡清晰,因前述原因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承擔;
2、考生應于開考前30分鐘進入指定考場,驗對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
3、考前10分鐘為現場采像時間,考生須按要求完成電子相片采集;
4、測試在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內進行;
5、考生進入考場必須攜帶準考證打印件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證件類型及號碼應與報名時一致),按指定的座位就坐,入座后自覺將有效身份證件放置于桌面,以備監考人員檢查;
6、考生進場后至測試結束一律不得擅自離開座位和考場(提前交卷者除外),特殊情況必須有監考人員陪同;
7、開考20分鐘后考生不得入場,測試開始30分鐘后方可交卷離場;
8、考生在入座時必須關閉手機等電子設備,除攜帶必要的文具(碳素筆、鉛筆、橡皮)外,其他物品應存放于指定地點。整個測試期間,考生不能相互借用文具、取用已經存放的個人物品;
9、考生入場后依次領取《答題紙》、《測試試卷》,考生領到《答題紙》后,應按要求先在指定位置,準確、清晰地填寫姓名、準考證號碼、證件號碼等信息;
10、考生應自覺維護考場秩序,保持安靜,不準吸煙、吃東西;
11、考生遇到問題可舉手向監考人員詢問,但不得涉及試卷內容;
12、考生因病不能堅持測試的,應報告監考人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13、考生交卷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
14、測試結束后,考生不得再答卷,應將《測試試卷》、《答題紙》放在桌上,經監考人員確認后方可離開考場。考生不得攜帶或試圖攜帶《測試試卷》、《答題紙》離開考場,違者按作弊處理。
四、違紀處理辦法
1、參加測試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參加測試的,其考試成績將被取消,給予兩年禁考處理,并追究有關證券公司相應責任。
2、考生在測試期間有(并不限于)以下違反考場紀律的行為,情節較輕的,由監考人員提出批評和警告,同場測試兩次受到批評和警告的判為違紀,本場次成績取消并且一年內不得再報考測試:
(1)測試期間,交頭接耳、互打手勢的;
(2)偷看他人答題,幫助他人作答,縱容他人抄襲的;
(3)測試期間,在考場內外喧嘩的;
(4)拒不按要求存放物品的;
(5)其他一般違紀違規行為。
3、考生在測試期間有(并不限于)以下擾亂考場秩序行為之一的判為違紀,本場次成績取消并且兩年內不得再報考測試。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1)使用或試圖使用通訊、存儲、攝錄等電子設備的;
(2)請人替考或代替他人測試的;
(3)涉及集體(2人及以上)舞弊的;
(4)使用或提供偽造、涂改證件的;
(5)考生未經許可擅自中途離開考場的;
(6)將《測試試卷》、《答題紙》帶離考場的;
(7)考生惡意操作導致測試無法正常運行的;
(8)嚴重擾亂測試秩序、侮辱、漫罵或蓄意報復測試工作人員安全的。
4、證券從業人員存在以上違紀違規行為的,有關違紀違規情形將記入證券從業人員誠信信息管理系統,并可注銷該從業人員的執業證書,三年內不受理其執業注冊申請。
2014年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水平測試報考信息匯總 | ||||
考試時間 | 報名時間 | 報名入口 | 準考證打印 | 報考公告 |
2014年5月21/22日[4場] | 4月28日至5月16日 | 【點擊進入】 | 考前三天 | 【報名公告】 |
2014年6月26日[2場] | 5月26日至6月6日 | 【點擊進入】 | 考前三天 | 【報名公告】 |
2014年7月17日[2場] | 5月26日至6月24日 | 【點擊進入】 | 考前三天 | 【報名公告】 |
2014年8月28日[2場] | 5月26日至7月24日 | 【點擊進入】 | 考前三天 | 【報名公告】 |
測試形式:本次測試采取閉卷筆試形式,測試時間為120分鐘,題目均為客觀題,共100題,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視為測試合格。測試合格的,測試成績有效期為3年。(具體詳見《大綱》)
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水平測試須知 | ||
測試時間 | 報名條件 | 測試費用 |
測試科目 | 合格標準 | 準考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