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公告: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測試制度改革問題通知|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測試制度改革常見問題解答,20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考生可以自主選擇報考證券從業新科目和舊科目,新科目包括:《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舊科目包括:《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證券交易》、《證券發行與承銷》和《證券投資分析》。
隨著11月28日、29日證券從業資格考試2015年最后一次考試的結束,證券從業的舊科目報考已全部結束。
自2016年1月1日起,改革前的考試測試科目不再開考,所有考生只能報考新的科目。
時間 | 可報考科目 | 考試類別 |
2015年7月1日前 |
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證券交易、證券發行與承銷和證券投資分析、證券投資基金 |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 |
20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
新科目: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 |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 |
2015年7月1日起 |
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 |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
2016年1月1日起 |
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 |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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