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起,證券從業改革實行新的考試測試制度。證券從業資格考哪幾科分為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專項業務類資格考試和管理類資格考試三種情況。
證券業從業人員考試科目劃分為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專項業務類資格考試和管理類資格考試三種類別。
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即“入門資格考試”,主要面向即將進入證券業從業的人員,具體測試考生是否具備證券從業人員執業所需專業基礎知識,是否掌握基本證券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要求。
入門資格考試考幾科
入門資格考試科目考兩科,名稱分別為《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兩科考試成績合格獲得入門從業資格。
專業資格考試考幾科
專項業務類資格考試,即“專業資格考試”,主要面向已經進入證券業從業的人員,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從事證券業務的專業人員履行法定職責所必備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專業操守。
各專業資格考試設相應考試科目1科。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和證券投資顧問勝任能力考試的考試科目分別對應為《投資銀行業務》、《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同時擁有《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和《投資銀行業務》三個科目有效合格成績的,保薦代表人資格考試合格。
同時擁有《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和《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三個科目有效合格成績的,證券分析師資格考試合格。
同時擁有《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三個科目有效合格成績的,證券投資顧問資格考試合格。
管理資質測試考幾科
管理類資格考試,即“管理資質測試”,主要面向擬任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測試考生是否掌握在證券經營機構履行經營管理職責所必備的管理流程和管理標準。
各管理資質測試的考試科目均設1科,分別為《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證券評級業務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和《證券公司合規管理人員勝任能力測試》。
同時擁有《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三個科目有效合格成績的,證券公司經理層人員任職資格測試合格。
擁有《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一個科目有效合格成績的,證券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和監事長任職資格測試合格。
同時擁有《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和《證券公司合規管理人員勝任能力測試》四個科目有效合格成績的,證券公司合規總監任職資格測試合格。
同時擁有《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評級業務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三個科目有效合格成績的,證券評級業務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測試合格。
資格考試測試合格人員,具備其他相應規定條件,在合格成績有效期內可以申請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或任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