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和香港證券、期貨及基金從業人員資格實行互認。需要前往香港從業的內地從業人員需要按照要求通過考試,符合發牌條件后,申請相關牌照。
內地證券期貨基金專業人員(指擁有有效的內地證券、期貨或基金執業資格的中國公民)通過由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主辦、中國證券業協會承辦的香港證券及期貨從業員資格考試(以下簡稱“香港資格考試”)卷一《基本證券及期貨規例》、卷二《證券規例》、卷六《資產管理規例》、卷十六《保薦人(代表)》,并符合香港證監會所列的發牌條件,即可申請相關牌照。通過上述相關考試,持有內地一般的執業資格,將被視作符合香港代表的行業資格。
香港證券及期貨從業員資格考試報考資格
報考香港資格考試的考生必須為中國公民,并擁有有效的內地證券、期貨或基金執業資格,即擁有由:
1.中國證券業協會頒發的有效執業資格;或
2.中國期貨業協會頒發的有效執業資格;或
3.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頒發的有效執業資格。
報考考生需對其所提交的報考資料及是否符合報考資格的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