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ETF份額的發售
(一)認購方式
在ETF募集期內,根據投資者認購渠道的不同,可分為網上認購和網下認購。
根據投資者認購ETF份額所支付的對價種類,ETF份額的認購又可分為現金認購和證券認購。
目前,我國可以采取網上現金、網下現金、網下股票認購三種方式認購ETF
(二)認購費用(傭金)及認購份額的計算
我國ETF在發售時一般按1元/份計價
二、ETF份額的折算與變更登記
(一)ETF份額折算的時間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應逐步調整實際組合直至達到跟蹤指數要求,此過程為ETF建倉階段。ETF建倉期不超過3個月。
基金管理人通常會以某一選定日期作為基金份額的折算日,以標的指數的1‰(或1%)作為份額凈值,對原來的基金份額進行折算。
(二)ETF份額折算的原則
基金份額折算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收益無實質性影響。
(三)ETF基金份額折算方法
基金份額折算比例的計算公式為:
(小數點后8位四舍五入)
三、ETF份額的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可向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ETF上市后二級市場的交易與封閉式基金類似,要遵循下列交易規則:
(1)基金上市首日的開盤參考價為前一工作日基金份額凈值;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2)基金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自上市首日起實行;
(3)基金買入申報數量為100份或其整數倍,不足100份的部分可以賣出;
(4)基金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01元。
證券交易所在開市后根據申購、贖回清單和組合證券內各只證券的實時成交數據,計算并每15秒發布一次基金份額參考凈值(IOPV),供投資者交易、申購、贖回基金份額時參考。
四、ETF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一)申購和贖回場所
(二)申購和贖回的時間
1.申購、贖回的開始時間
基金在基金份額折算日之后可開始辦理申購。
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過3個月的時間起開始辦理贖回。
2.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三)申購和贖回的數額限制
(四)申購和贖回的原則
1.ETF申購和贖回均以份額申請。
2.ETF的申購對價、贖回對價包括組合證券、現金替代、現金差額及其他對價。
3.申購、贖回申請提交后不得撤銷。
(五)申購和贖回的程序
(六)申購、贖回的對價、費用及價格
申購贖回代理證券公司可按照0.5%的標準收取傭金。本文來源:考試大網
T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在當天收市后計算,并在T+1日公告。
(七)申購、贖回清單
1.申購、贖回清單的內容
2.組合證券相關內容
3.現金替代相關內容:禁止現金替代、可以現金替代、必須現金替代
4.預估現金部分相關內容
5.現金差額相關內容
(八)暫停申購、贖回的情形
在如下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暫停接受投資者的申購、贖回申請:
1.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接受申購、贖回;
2.證券交易所決定臨時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值;
3.證券交易所、申購贖回代理證券公司、登記結算機構因異常情況無法辦理申購、贖回;
4.法律法規規定或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情形。
第六節 上市開放式基金(LOF)的募集與交易
一、LOF募集概述
目前,我國只有深圳證券交易所開辦上市開放式基金業務。上市開放式基金的募集分場外募集與場內募集兩部分。場外募集的基金份額注冊登記在中國結算公司的開放式基金注冊登記系統;場內募集的基金份額登記在中國結算公司的證券登記結算系統。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
二、LOF的場外募集
LOF場外募集與普通開放式基金的募集無異,投資者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或銀行、證券公司等基金代銷機構進行認購。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及其他代銷機構從場外認購LOF,應使用中國結算公司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
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可通過下列方式開立:
(1)已有深圳證券賬戶的投資者,可通過基金管理人或代銷機構以其深圳證券賬戶申請注冊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
(2)尚無深圳證券賬戶的投資者,可直接申請賬戶注冊。
(3)已通過基金管理人或代銷機構辦理過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注冊手續的投資者,可在原處直接辦理開放式基金業務申報。
(4)已通過基金管理人或代銷機構辦理過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注冊手續的投資者,重新辦理注冊手續。必須按金額進行認購的(以元為單位)。
三、LOF的場內募集
LOF場內募集沿用新股網上定價模式,但無配號及中簽環節。
投資者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認購的,必須按照份額進行認購(即投資者的認購申報以基金份額為單位)。
四、封閉期與開放期
五、LOF的上市交易
LOF在交易所的交易規則與封閉式基金基本相同,具體內容如下:
(1)買入LOF申報數理應當為100份或其整數倍,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01元人民幣。
(2)深圳證券交易所對LOF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自上市首日起執行。
(3)投資者T日賣出基金份額后的資金T+1日到賬(T日也可做回轉交易),而贖回基金至少T+2日到賬。
六、LOF份額的申購、贖回原則
LOF采取“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
七、LOF份額轉托管
處于下列情形之一的LOF份額不得辦理跨系統轉托管:
(1)處于募集期內或封閉期內的LOF份額;來源:www.examda.com
(2)分紅派息前R-2日至R日(R日為權益登記日)的LOF份額;
(3)處于質押、凍結狀態的LOF份額。
第七節 開放式基金的登記
一、開放式基金登記的概念
二、我國開放式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及其職責
登記體系:①基金管理人自建登記系統的“內置”模式;②委托中國結算公司作為登記結構的“外置”模式;③兩者兼有的“混合”模式。
三、基金登記流程
四、申購、贖回資金清算流程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投資者申購、贖回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對該申購、贖回的有效性進行確認;申購(認購)款應于5日內到達基金在銀行的存款賬戶,贖回款于7日內到達投資者基金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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