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封閉式基金份額的發售,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辦理,基金管理人一般會選擇證券公司組成承銷團代理基金份額的發售。( )
132、
資金資產價值應考慮濫估問題。( )
133、
基金投資收益在扣除由基金承擔的費用后的盈余全部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 )
134、
基金公司內部控制機制一般包括兩個層次:一是員工自律;二是部門各級主管的檢查監督。( )
135、
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權未滿3年的股東,不得將所持股權出讓。( )
136、
場外交易主要通過技術系統實現,場內交易主要借助于人工手段完成。( )
137、
1家基金公司通過1家證券公司的交易席位買賣證券的年交易傭金,不得超過其當年所有基金買賣證券交易傭金的30%。( )
138、
基金管理公司不可以設立分公司。( )
139、
基金之間可以相互投資。( )
140、
開放式基金沒有存續期限,投資人可隨時向基金管理人要求贖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