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1日起,符合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改革前后成績合格且成績有效,具備申請執業注冊的資質條件;同時符合學歷經歷條件和其他規定條件的,可以按規定程序申請執業注冊并獲得執業證書。
根據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改革成績銜接的政策文件:關于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測試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證協發[2015] 147號)
證券從業改革前的資格考試科目由基礎科目和專業科目組成。
基礎科目為《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專業科目包括《證券交易》、《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投資分析》和《證券投資基金》。
1、通過基礎科目《證券市場基礎知識》的,入門資格考試合格。
2、通過一門及一門以上專業科目的,應通過改革后的《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或《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后,入門資格考試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