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009年11月期間,中國證券業協會曾組織8次證券經紀人資格考試,開考兩科,一科是《證券市場基礎》,另一科是《證券經紀業務營銷》。
(1)通過考試科目《證券市場基礎》和《證券經紀業務營銷》的考生,可以認定為入門資格考試合格。
(2)只通過《證券市場基礎》的考生,還需要通過改革后的《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就可以認定為入門資格考試合格。
(3)只通過《證券經紀業務營銷》的考生,可以任選通過改革后的《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或《金融市場基礎知識》一科以后,就可以認定為入門資格考試合格。
入門資格考試合格可申請證券經紀人執業證書。
證券從業執業證書包括一般證券業務、證券經紀人、證券經紀業務營銷、投資主辦人、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投資顧問)、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分析師)、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其他)及保薦代表人等八類。
凡是在依法從事證券業務的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的專業人員,都應當按照《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從業資格和執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