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金融體系與多層次資本市場為證券從業《金融市場基礎知識》第二章,占科目總分值13%,難度指數偏高。其中以注冊制為核心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一一科創板的建立與創業板的改革為本章重點,近幾年真題出現頻率高,通過考情分析,這一考點在第二章歷年真題中占比是15.00%。出題形式單選題、組合型選擇題都有,組合型選擇題要求考生對知識點的掌握更透徹,因此,考生一定要重點學習,爭取在考試時能夠精確判斷,不丟分。
章 | 節 | 知識點 | 近三年出題 | 章節占比 |
第二章 中國的金融體系與多層次資本市場 | 第一節 中國的金融體系 | 一、中國金融市場的歷史、現狀及影響因素 | 9 | 11.25% |
二、中國的金融中介機構體系 | 15 | 18.75% | ||
三、中央銀行與貨幣政策 | 21 | 26.25% | ||
四、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的新趨勢 | 4 | 5.00% | ||
第二節 中國的多層次資本市場 | 一、多層次資本市場概述 | 3 | 3.75% | |
二、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主要內容 | 16 | 20.00% | ||
三、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意義 | 0 | 0.00% | ||
四、以注冊制為核心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一一科創板的建立與創業板的改革 | 12 | 15.00% |
通過以上關于第二章中國的金融體系與多層次資本市場考情分析,以注冊制為核心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分值占比較高。結合近幾年考試真題考點情況,主要出題方向為科創板的建立與創業板的改革方面,筆者通過圖表、口訣的形式做了總結,更方便考生記憶、掌握。
注冊制是一種不同于審批制、核準制的證券發行監管制度,它的基本特點是以信息披露為中心,通過要求證券發行人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使投資者可以獲得必要的信息對證券價值進行判斷并作出是否投資的決策,證券監管機構對證券的價值好壞、價格高低不作實質性判斷。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對于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提升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促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科創中心建設,具有重要意義,為上海證券交易所發揮市場功能、彌補制度短板、增強包容性提供了至關重要的突破口和實現路徑。
新一代信息技術領域 | 主要包括半導體和集成電路、電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網絡、人工智能、大數據、公計算、軟件、互聯網、物聯網和智能硬件等。 |
高端裝備領域 | 主要包括智能制造、航空航天、先進軌道交通、海洋工程裝備及相關服務等。 |
新材料領域 | 主要包括先進鋼鐵材料、先進有色金屬材料、先進石化化工新材料、先進無機非金屬材料、高性能復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及相關服務等。 |
新能源領域 | 主要包括先進核電、大型風電、有效光電光熱、有效儲能及相關服務等。 |
節能環保領域 | 主要包括有效節能產品及設備、先進環保技術裝備、先進環保產品、資源循環利用、新能源汽車整車、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動力電池及相關服務等。 |
生物醫藥領域 | 主要包括生物制品、高端化學藥、高端醫療設備與器械及相關服務等。 |
符合科創板定位的其他領域 |
口訣記憶:科創板重點服務的企業類型和行業領域
(1)新一代信息技術領域
(2)高端裝備領域
(3)新材料領域
(4)新能源領域
(5)節能環保領域
(6)生物醫藥領域
口訣:三新高端醫生節
科創板的制度規則體系可以總結為“1+2+6+N”體系。
1 | 《關于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 | 中國證監會公布 |
2 | 《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 | 中國證監會發布 |
6 |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承銷實施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委員會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咨詢委員會工作規則》 | 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 |
N |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上市推薦指引》《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規范》《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等 | 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業協會等機構發布 |
(1)上市條件:
①發行后股本總額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
②首次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
③公司總股本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④市值和財務指標滿足規定的標準等其他條件。
(2)五套上市指標
上市標準 | 預計市值 | 凈利潤/營業收入 |
市值+凈利潤+收入 | ≥10億元 | 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5000萬元。 |
|
| 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1億元。 |
市值+收入+研發投入 | ≥15億元 | 最近一年營業收入≥2億元。且最近三年研發投入合計占最近三年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
市值+收入+現金流 | ≥20億元 | 最近一年營業收入≥3億元。且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 |
市值+收入 | ≥30億元 | 最近一年營業收入≥3億元 |
市值+優勢 | ≥40億元 | 主要業務或產品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市場空間大,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醫藥行業企業需至少有一項核心產品獲準開展二期臨床試驗,其他符合科創板定位的企業需具備明顯的技術優勢并滿足相應條件。 |
口訣記憶:科創板的上市條件
①發行后股本總額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
②首次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
③公司總股本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④市值和財務指標滿足規定的標準等其他條件。
口訣:股本三千過二五,股本四億超一零。
(1)上市標準多元化;
(2)發行審核注冊制;
(3)發行定價市場化;
(4)交易機制差異化;
(5)持續監管更具針對性;
(6)退市制度從嚴化。
口訣記憶:科創板制度設計的創新點
(1)上市標準多元化;
(2)發行審核注冊制;
(3)發行定價市場化;
(4)交易機制差異化;
(5)持續監管更具針對性;
(6)退市制度從嚴化。
口訣:四化一注冊一針對
創業板改革對市場基礎制度進行了完善。
(1)構建市場化的發行承銷制度,對新股發行定價不設任何行政性限制,建立以機構投資者為參與主體的詢價、定價、配售等機制。
(2)完善創業板交易機制,放寬漲跌幅限制,優化轉融通機制和盤中臨時停牌制度。
(3)構建符合創業板上市公司特點的持續監管規則體系,建立嚴格的信息披露規則體系并嚴格執行,提高信息披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4)完善退市制度,簡化退市程序,優化退市標準。完善創業板公司退市風險警示制度。對創業板存量公司退市設置一定過渡期。
創業板 | 科創板 | |
發行承銷 | 詢價發行和定價發行相結合。首次公開發行數量在2000萬股以下且無股東公開發售股份的,以及已經或者同時境外發行的,可通過直接定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 | 向網下投資者以詢價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 |
交易制度 | 開通前20個交易日資產日均不低于人民幣10萬元,并具有2年的證券交易經驗。 | 開通前20個交易日資產日均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 |
交易申報上限 | 限價申報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不得超過30萬股,市價申報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5萬股。 | 限價申報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0萬股,市價申報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不得超過5萬股。 |
退市整理 | 不設置退市整理期 | 30個交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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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千學不如一看,千看不如一練”,不思考,不實踐,學習終究是沒有效果的,也無法轉化成你的智慧。所以,筆者搜集了全球金融市場與金融體系近期真題,供大家練手、鞏固。下面就一起來練練手吧!
科創板的制度規則體系可以總結為“1+2+6+N”,其中“N”是指()。
A、中國證監會發布的《關于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
B、中國證監會發布的《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和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
C、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業協會等機構發布的其他一整套業務指引、規范和管理細則
D、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的主要業務規則,涵蓋注冊審核、發行承銷、信息披露、交易規則等主要內容
“N”是指由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業協會等機構發布的其他一整套業務指引、規范和管理細則,包括《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上市推薦指引》《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規范》《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等一系列文件。
下列關于目前創業板與科創板差異的說法,錯誤的是()
A、創業板目前施行核準制,科創板則試點準冊制
B、創業板定位支持傳統產業創新升級,科創板則主要服務于科技創新企業
C、在交易制度方面,改革后的創業板全面向科創板靠攏,股票漲跌幅限制比例提高至20%
C、創業板與科創板在發行條件和發行承銷等具體方面存在差異
在科創板發行審核注冊制方面,中國證監會主要承擔的職責有()
Ⅰ、通過向發行人提出審核問詢、發行人回答問題方式開展審核工作
Ⅱ、負責科創板股票發行注冊
Ⅲ、對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工作進行監督
Ⅳ、實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管
A、Ⅱ、Ⅲ、Ⅳ
B、Ⅰ、Ⅱ、Ⅳ
C、Ⅱ、Ⅳ
D、Ⅰ、Ⅲ
上海證券交易所主要通過向發行人提出審核問詢、發行人回答問題方式開展審核工作,基于科創板定位,判斷發行人是否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中國證監會主要承擔以下三個方面的職責:一是負責科創板股票發行注冊;二是對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工作進行監督;三是實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管。
下列各項中,不屬于科創板上市標準的是()。
A、市值+收入+研發投入
B、市值+收入+現金流
C、市值+凈利潤+收入
D、收入+凈利潤+現金流
科創板5套上市標準:
第一套上市標準為“市值+凈利潤+收入”標準: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
第二套上市標準為“市值+收入+研發投入”標準: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5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且最近三年研發投入合計占最近三年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第三套上市標準為“市值+收入+現金流”標準: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2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且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
第四套上市標準為“市值+收入”標準: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3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
第五套上市標準為“市值+優勢”標準: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40億元,主要業務或產品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市場空間大,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醫藥行業企業需至少有一項核心產品獲準開展二期臨床試驗,其他符合科創板定位的企業需具備明顯的技術優勢并滿足相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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