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特別交易規定和交易事項
一、大宗交易
滬市——9:30~11:30、13:00~15:30,交易日15:00前處于停盤狀態的證券
深市——9:15~11:30、13:00~15:30,交易日全天停牌的證券請訪問考試大網站/
每個交易日的15:00~15:30,證交所交易主機對買賣雙方的成交申報進行成交確認。
大宗交易不納入證券交易所即時行情和指數的計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結束后計入當日該證券成交總量。
上交所:⑴A股單筆應當不低于50萬股,或交易金額不低于300萬元;⑵B股單筆應當不低于50萬股,或交易金額不低于30萬美元;⑶基金單筆應當不低于300萬份,或交易金額不低于300萬元;⑷國債及債券回購單筆應當不低于1萬手,或交易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⑸其他債券單筆應當不低于1000手,或交易金額不低于100萬元。
深交所:⑴A股單筆應當不低于50萬股,或交易金額不低于300萬元;⑵B股單筆應當不低于5萬股,或交易金額不低于30萬港幣;⑶基金單筆應當不低于300萬份,或交易金額不低于300萬元;⑷債券單筆應當不低于1萬張(以人民幣100元面額為1張),或交易金額不低于100萬元;⑸債券質押式回購單筆應當不低于1萬張(以人民幣100元面額為1張),或交易金額不低于100萬元;⑹多只A股合計單向買入或賣出的交易金額不低于500萬元,且其中單只不低于20萬股;⑺多只基金合計單向買入或賣出的交易金額不低于500萬元,且其中單只不低于100萬份;⑻多只債券合計單向買入或賣出的交易金額不低于500萬元,且其中單只不低于1.5萬張。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二、回轉交易
證券的回轉交易,是指投資者買入的證券,經確認成交后,在交收前全部或部分賣出。過去,我國B股曾經實行T+0回轉交易制度。而根據我國現行有關交易制度,債券和權證實行當日回轉交易,B股實行次交易日起回轉交易(T+1)。
三、股票交易的特別處理
股票交易特別處理分為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和其他特別處理。
(一)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
退市風險警示的處理措施包括:第一,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以區別于其他股票;第二,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上市公司證券交易所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8】
(二)其他特別處理
其他特別處理措施包括:第一,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T”
字樣,以區別于其他股票;第二,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特別處理不是對上市公司的處罰,只是對上市公司目前狀況的一種揭示,是要提示投資者注意風險。
四、中小企業股票暫停上市、終止上市特別規定
深交所2006年11月制定
(一)退市風險警示{7種情形}
(二)暫停上市(5)
(三)恢復上市(5)
(四)終止上市(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