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證券服務機構
一、證券服務機構的類別
證券服務機構包括:投資咨詢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信評級機構、資產評估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機構。來源:考試大
投資咨詢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信評級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人員必須具備證券專業知識與從事證券業務或者證券服務業務兩年以上的經驗。
二、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的管理
《辦法》的調整范圍是律師事務所及其指派的律師從事證券法律業務。證券法律業務是指律師事務所接受當事人委托,為其證券發行、上市和交易等證券業務活動提供的制作、出具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法律服務。
《辦法》規定,鼓勵具備下列條件的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考試大-中國教育考試門戶網站(www.Examda。com)
內部管理規范,風險控制制度健全,執業水準高,社會信譽良好;有20名以上執業律師,其中5名以上曾從事過證券法律業務;已經辦理有效的執業責任保險;最近兩年未因違法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辦法》規定,鼓勵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并且最近兩年未因違法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律師從事證券法律業務:
最近3年從事過證券法律業務;最近3年連續執業,且擬與其共同承辦業務的律師最近3年從事過證券法律業務;最近3年連續從事證券法律領域的教學、研究工作,或者接受過證券法律業務的行業培訓。
【例題·多選題】《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規定,鼓勵具備下列( )條件的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
A.有10名以上執業律師,其中2名以上曾從事過證券法律義務
B.已經辦理有效的職業責任保險
C.最近1年未因違法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D.內部管理規范,風險控制制度健全,職業水準高,社會信譽良好來源:考試大
[答疑編號1150070303]
『正確答案』BD
《辦法》規定,同一律師事務所不得同時為同一證券發行的發行人和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出具法律意見,不得同時為同一收購行為的收購人和被收購的上市公司出具法律意見,不得在其他同一證券業務活動中為具有利害關系的不同當事人出具法律意見。律師擔任公司及其關聯方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存在其他影響律師獨立性的情形的,該律師所在律師事務所不得接受所任職公司的委托,為該公司提供證券法律服務。
三、注冊會計師執業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管理
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對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實行許可證管理。
注冊會計師申請證券許可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所在會計師事務所已取得證券許可證,或者符合《規定》第六條所規定的條件并已提出申請;(2)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考試合格證書;(3)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1年以上;(4)不超過60周歲;(5)執業質量和職業道德良好,在以往3年執業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行為。
會計師事務所申請證券許可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依法成立3年以上,內部質量控制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執行,執業質量和職業道德良好,在以往3年執業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行為;(2)具有20名以上符合《規定》第五條或者第十四條或者第十五條第二、三款相關條件的注冊會計師;(3)60周歲以內注冊會計師不少于40人;(4)上年度業務收入不低于800萬元;(5)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的實收資本不低于200萬元,合伙會計師事務所凈資產不低于100萬元。
【例題·判斷題】依法批準成立未達3年的會計師事務所,一般不準從事證券業務( )。
A.正確 B.錯誤
[答疑編號1150070304]
『正確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