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證券從業《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真題考點-財務顧問業務的資格要求。2024下半年證券從業專場考試累積了不少真題考點、真題及答案。尤其《證券法律法規》科目,參加考試的人數眾多,233網校收到了很多試題反饋,考過的真題可能再考,即便不考一模一樣的,也可能考相同的考點!總之“萬變不離其宗”,刷真題+吃透考點,更能“以不變應萬變”!以供大家參考,希望收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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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題考點:財務顧問業務的資格要求
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是指為上市公司收購、重大資產重組、合并、分立、股份回購等對上市公司股權結構、資產和負債、收入和利潤等具有重大影響的并購重組活動提供交易估值、方案設計、出具專業意見等專業服務。
證券公司從事財務顧問業務,需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其他證券服務機構從事財務顧問業務,應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1、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和其他財務顧問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財務顧問:
(1) 最近24 個月內存在違反誠信的不良記錄;
(2) 最近24 個月內因執業行為違反行業規范而受到行業自律組織的紀律處分;
(3) 最近36 個月內因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處罰或者因涉嫌違法違規經營正在被調查。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獨立財務顧問:
(1) 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 ,或者選派代表擔任上市公司董事;
(2) 上市公司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財務顧問的股份≥5% ,或者選派代表擔任財務顧問的董事;
(3) 最近2 年財務顧問與上市公司存在資產委托管理關系、相互提供擔保,或者最近一年財務顧問為上市公司提供融資服務;
(4) 財務顧問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財務顧問主辦人或者其直系親屬有在上市公司任職等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情形;
(5) 在并購重組中為上市公司的交易對方提供財務顧問服務;
(6) 與上市公司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財務顧問及其財務顧問主辦人獨立性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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