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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章節考點真題:合伙企業解散、清算
合伙企業注銷后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債權人的正確做法是()。
A.債權人可以選擇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或者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償
B.債權人可以要求全體合伙人清償
C.債權人自行承擔
D.債權人可以要求有限合伙人清償
合伙企業注銷后,原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償】。合伙企業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合伙企業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合伙企業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合伙企業財產在進行清償時,其順序為()。
A.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繳納稅款——利潤分配
B.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繳納稅款——法定補償金——社會保險費用——利潤分配
C.職工工資——利潤分配——清算費用——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繳納稅款
D.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繳納稅款——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利潤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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