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有限公司的監事會成員不少于(3人),由(股東代表)和(適當比列的公司職工代表)組成,對(公司業務)和(財務活動)進行監督。(判斷題,注意其人員組成)
2.監事的任期每屆為(3年),連選可以連任。(單選、判斷)
3.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判斷)
(二)監事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監事會不參與公司的具體業務活動,也不干預董事會正常行使職權。(判斷)
2.監事的權利包括(出席監事會并行使表決權)、(報酬請求權)、(簽字權)、(列席董事會)。(多選)
3.監事的義務包括:(遵守公司章程,執行監事會決議)、(保守公司秘密)、(忠實履行監督職責)。(多選)
4.對于監事應當承擔的責任、以及可以免責的情況包括:(多選、判斷)
(1)對未能發現和制止公司違反法律、法規的經營行為承擔相應責任;
(2)監事在工作中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3)因監事會決議致使公司、股東和員工合法權益遭受損害的,參與決議的監事應負相應責任;但表決時曾表示異議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監事免責。
(三)監事會的職權和議事規則
1.監事會的職權:(多選)
(1)檢查公司的財;
(2)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董事和經理與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大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5)列席董事會會議;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2.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由(公司章程)規定。(單選、判斷)
3.在我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監事會應對下列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并在年度報告中披露:(判斷、多選,注意這只是對上市公司的要求,對于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無此要求)
(1)公司依法運作情況;
(2)公司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有無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程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資金實際投入項目是否和承諾投入項目一致,實際投資項目如有變更,變更程序是否合法;
(4)公司收購、出售資產交易價格是否合理,有無發現內幕交易,有無損害部分股東的權益造成公司資產流失;
(5)關聯交易是否公平,有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
(6)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有解釋性說明、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所涉及事項的說明;
(7)公司報告期利潤實現數若較利潤預測數低10%以下或較利潤預測數高20%以上,應詳細說明造成差異的原因。
(四)監事會的運作
1.上市公司監事會應向(全體股東)負責,維護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判斷、單選)
2.監事會可以獨立聘請中介機構提供專業意見。(判斷)
3.監事履行職責所需的合理費用應由公司承擔。(判斷)
4.監事會發現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行為,可以向董事會、股東大會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證券監管機構及其他有關部門報告。(判斷)
5.出席監事會會議的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字。監事會會議記錄應作為公司重要檔案妥善保存。(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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