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境內上市外資股的準備發行過程中,必須選聘境外具有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作為審計機構。( )
162、上市公司行使贖回權時,應當在每年首次滿足贖回條件后的5個交易日內至少發布1次贖回公告。贖回公告應當載明贖回的程序、價格、付款方法、時間等內容。贖回期結束后,公司應當公告贖回結果及其影響。( )
163、縱向收購是指生產過程或經營環節緊密相關的公司之間的收購行為。 ( )
164、可比公司法(相對估值法)反映的是內在價值決定價格,現金流折現法體現的是市場供求決定的股票價格。 ( )
165、上市公告書是發行人在股票上市前向公眾公告發行與上市有關事項的信息披露文件,也可以同時刊登祝賀性的詞句,但不包括廣告性的詞句。 ( )
166、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成員不少于5人。( )
167、封卷后至刊登募集說明書期間,如果發行人公布了新的定期報告、重大事項臨時公告或調整盈利預測,發行人、保薦人(主承銷商)、律師應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送會后重大事項說明或專業意見以及修改后的募集說明書。( )
168、上市公司應當保證獨立董事享有比其他董事更高的知情權。( )
169、董事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
170、盈利預測報告中預測期間的確定原則為預測日起至不超過下一個會計年度結束時止的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