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油船舶火災的特點
運油船舶(又名油輪)具有油艙多、輸油加油線多和水管線多的特點,而且不同的管道一般都互相交織。運油船舶一旦發生火災,不僅船艙內煙霧大,能見度低,溫度高,產生有毒氣體,對人員的逃生帶來困難,而且燃燒、爆炸速度非常快,火勢會上下貫通,縱橫發展,形成立體火災,往往造成船毀人亡。
其次,運油船舶的船體鋼鐵熱傳導也比較快,輻射熱強,火災發生后,可引起相鄰油艙的油料被加熱、氣化,發生連續爆炸。運油船舶發生爆炸后,不僅會導致油品流溢到水面,形成水面大面積燃燒,而且還會給水域帶來嚴重的污染。
根據以往的事故分析,運油船舶發生火災爆炸,空艙多于滿艙,原油多于汽油。這是因為油輪在空艙或壓載航行時,輪船的穩定性能差,不如載油時穩定??张摶虺淞瞬糠炙乃^“壓載”的空艙,艙內并不是真正的“空”,因為艙里面還有部分殘油和大量的油氣,而這些油氣與空氣混合到了一定比例時,就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到明火時,便會發生強烈的爆炸。
另外,運輸重質油品的船舶在燃燒過程中,火焰還會出現時起時伏的現象。這是因為重質油品中有重質和輕質不同餾分,當重質油品表層的輕質成分迅速蒸發燃燒時,火焰就呈現“起”的狀態;當重質油品表層的輕質成分被燒掉,下層的輕質成分還未來得及蒸發上來時,就進入“伏”的狀態,很容易使撲救人員產生誤判。如果油艙內裝的是含水份較多的重質油品,發生爆炸燃燒時,有時還會出現重質油品的沸溢或噴濺,從而造成火勢擴大蔓延,威脅人身安全。把安全工程師站點加入收藏夾
運油船舶發生火災的原因
引發運油船舶火災的原因,一般集中在觸礁、相撞、傾覆、動用明火、機電短路、靜電、焊接等幾個方面。
1982年5月5日,上海海運局所屬的“大慶53號”油輪由上海駛往秦皇島,空載行至山東省榮成縣石島港東南35海里時,因違章焊接引起2次爆炸火災,油輪沉沒,20人死亡(包括失蹤),直接經濟損失1 280萬元。
“大慶53號”油輪排水量為2萬1 020t,載重量為1萬5 756t,船總長163.4m,寬26.6m,共有19個貨、油艙。該油輪為了在空載時將機艙的污水灌入貨油船內壓載、平衡(停靠碼頭后再將污水輸送到處理站處理),故而敷設了1條內徑80mm,全長80m (其中在甲板上平敷66m,通往機艙時垂直敷設14m)的污水管。由于污水管與蒸汽沖洗管連接處漏水,修理焊接時截止閥均未關閉,焊補時高達2 000℃的焊弧,點燃了管內原油蒸氣,通過此管道又迅速燃燒到中5艙,引起艙內原油蒸氣爆炸,中5艙爆炸后,燃起了大火,加速了其他貨、油艙內原油蒸氣的揮發,因而又發生了第2次爆炸。
1989年1月2日,長江輪船總公司所屬的南京長江油運公司“長江62008”推輪油輪船隊拖有3艘油駁,在長江中游大興州5號紅浮上游約150m處航道內行駛,突然撞到不規則、不易測得的沙包上,導致船隊震動斷纜,油駁散隊,使油駁相互錯位,一油駁船首向左偏轉,以20°夾角與隨船隊慣性繼續向前沖的另一油駁碰撞,爆炸起火,大火燒了154h,共燒掉原油4 400t,燒毀2 000t級的油駁2艘,直接經濟損失154.7萬元,在滅火中有8名消防隊員犧牲。
1991年6月26日,江蘇省江堰市石油公司油庫碼頭上1艘停泊的油船發生爆炸,船主孟政法當場喪命,直接經濟損失1萬余元。經查,6月25日晚8時,孟政法從泰州市煉油廠裝載了60t汽油,運往江堰市石油公司,由于船上油泵年久失修,汽油發生泄漏,滲入底艙。26日中午,孟政法聞到艙內油氣味很重,便想用電風扇將油蒸氣吹出艙外,當他將電風扇插頭插入電源的瞬間,微弱的電火花引爆了油蒸氣,引起底艙和船上汽油桶連續爆炸。
1997年5月30日,長176m、寬25m的2.4萬t級“大慶243號”油輪,裝載1萬9 683t原油,從廣州黃浦港啟航前往南京港。因為油輪載量大,拋錨于南京棲霞錨地,南京油品運輸公司調用3艘油駁前來幫助運油?!按髴c243號”油輪在向油駁卸油時,由于靜電引起油氣爆炸、燃燒,隨后擴散到3艘均為3 000t級的油駁,導致近萬t原油外泄,6人死亡,1人重傷,“大慶243號” 油輪側傾翻沉,1艘3 500t級油駁沉沒,1艘油駁嚴重燒損。
此外,在一些小型和個體經營的運油船舶,由于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對油品的火災危險性認識不足,消防知識缺乏,往往會因吸煙或用明火察看油位而導致火災事故的發生。
運油船舶的防火措施
根據運油船舶的火災特點和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提出以下幾點防火防爆措施。
1.港口企業要加強防火安全管理
從事油品港口作業的企業,應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對從業人員進行危險貨物裝卸操作及有關的安全作業培訓,并且劃定作業區域,明確責任人,實行封閉式管理。作業區域應設置明顯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和無關船舶停靠。作業期間嚴禁煙火,杜絕火源。
2.運油船舶必須檢驗合格
運油船舶的船體、構造、設備、性能和布置等方面,應符合國家船舶檢驗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技術規范的規定,國際航行船舶還應符合有關國際公約的規定。具備相應的適航、適裝條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認可的船舶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相應的檢驗證書和文書,并保持良好狀態。
油船氣密要求高,油艙、油管各部位不得滲漏;艙蓋填料要好,并且不宜多開,每次打開艙蓋時,最好在填料上涂敷1層油脂,填料干燥或磨損時,應予以調換,一般每隔6個月就要將填料翻轉使用,保持濕潤,維護填料的彈性;觀察孔口,應設置有阻火功能的銅絲網。
3.嚴格履行運油申報手續
運油船舶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規程要求,及時申報、辦理各種準運證件,接受交通海事機構的管理、監督、檢查,及時整改不安全隱患,保證運輸安全。運油船舶進出港口,還應按規定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未經同意,不得進行油品港口作業。
4.按規定的航道、航路航行
運油船舶應當選擇符合安全要求的通航環境航行、停泊、作業,并顧及在附近航行、停泊、作業的其他船舶以及港口和近岸設施的安全。
5.要謹慎駕駛,確保行駛安全
運油船舶的駕駛員、船員、押運人員應接受有關安全知識培訓,并取得上崗資格證。
運油船舶不得與其他駁船混合編隊拖帶。
運油船舶通過狹窄或者擁擠的航道、航路,或者在氣候比較惡劣、風浪較大的條件下航行、停泊、作業時,應加強 望,謹慎操作,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必要時,要向海事管理機構請求導航或者護航。
為了預防觸礁、碰撞,在內河航行時,除了要加強觀察外,可在船隊前面的船艙安裝障礙物探測器,同時,還應在船舶容易碰撞的部位配置橡膠墊等彈性物質,增加緩沖力,以防鋼板直接碰撞后產生火花。
油船拋錨時,錨鏈絞車及錨鏈孔處應安裝噴水裝置,并在操作時開啟,以消除錨鏈與鋼板摩擦產生的火星。帶纜應用棕麻纜,不得使用鋼纜和尼龍纜,以防止摩擦火花和靜電;必須使用鋼纜和尼龍纜時,應先用水濕潤,與舷墻鋼板摩擦的部位,應用帆布包扎。
6.要加強用火及機電安全管理
機艙、生活艙內使用的電爐、電灶、電茶壺等電熱器必須密閉(可用CG2—4J封閉式電爐),并在周圍用石棉分隔或襯墊。對機爐艙、廚房的煙囪,應注意觀察,發現問題,及時予以調整。
機艙傳動軸穿過泵艙壁處的氣密防爆填料,要保持濕潤;裝運一、二級油品的泵房傳動軸不能穿過機艙,以防油氣進入,接觸爐膛等灼熱物,引起火災爆炸。
泵艙、蓄電池間、物料間等場所,以及靠近貨油艙5~10m以內的電氣照明燈具,必須使用防爆型。油船內不得任意亂拉電線,油漆能起絕緣作用,不利于排除雷電,因此,避雷針頭、防爆燈和白熾燈泡上不能涂刷油漆,防爆燈和白熾燈泡表面溫度高,漆皮會被烤焦并起火。
7.嚴格控制動火焊接
油船動火焊接,具有很大的火災、爆炸危險性,應嚴格控制,特別是行駛中的油輪,更應從嚴控制火種。即使是空載,船艙內仍會有相當數量的油蒸氣,空艙具有較大的空間,更容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必須動火焊接時,要按動火規定要求,采取氣體測試,落實隔離,關閉閥門管道,備足滅火器材等防范措施,經過批準方準動火。動火結束時,要對現場全面檢查、監視,以防殘留火種引發事故。
8.油輪過駁時必須在安全區域
油輪從事水上過駁作業時,應選擇緩流、避風、深水等條件較好的水域,盡量遠離船舶通航密集區、航道、重要的民用目標或者設施、軍用水域。
9.油品裝卸要安全
裝卸油品時,甲板面上的廚房不能動火,駕駛室、生活艙的門窗一律關閉,風斗轉向背面,防止油氣進入生活區和機爐艙。同時,應將甲板上所有的排水孔用木塞塞緊,以免油品溢出舷外。
油艙透氣管應裝有呼吸閥。在海上航行或閉式卸油時,呼吸閥應置于自動調節位置;裝油或壓載時,呼吸閥應當置于全開位置;發生火警或雷雨天氣停止裝卸時,應置于關閉位置。呼吸閥的好壞和靈活,可利用開始裝油速度緩慢時,進行檢查和調節。
艙面油管法蘭接口處,應當加銅片搭接。裝卸油品時,必須接好接地電纜。接地電纜的截面積不得小于16mm2,接地電阻不得大于0.5Ω。接軟管時,必須先接好接地電纜,后接軟管;卸油完畢,先拆軟管,后拆接地電纜。橡膠、塑料等絕緣管道輸送油料時,會產生靜電,應當采用內壁襯有銅絲網,或在軟管外加金屬屏蔽層并接地。禁止用水沖洗剛拆下的油管和甲板上的殘油,以防產生靜電火花。
裝卸油時,接、拆管道應當使用不發生火花的工具,操作要輕,嚴禁敲鏟除銹。
10.油船洗艙時注意事項
船舶進行洗(清)艙、驅氣或者置換,應選擇安全水域,遠離通航密集區、船舶定線制區、航道、渡口、客輪碼頭、危險貨物碼頭、軍用碼頭、船閘、大型橋梁、水下通道以及重要的沿岸保護目標,并在作業之前報海事管理機構核準后方可進行。進行洗艙、驅氣或者置換作業期間,不得檢修和使用雷達、無線電發報機、衛星船站;不得進行明火、烤鏟及其他易產生火花的作業。油船洗艙時,還要做好接地和水溫、水壓控制。
11.運油船舶必須預防靜電
靜電放電不易被察覺,具有很大的危險性,運油船舶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靜電預防。
限制流速。油品在管道中流速越快,靜電的積聚就越多,開始輸油的速度應不大于1m/s,以后逐漸加快,但不得超過4m/s。
控制裝卸方式。油品從管道口噴出或從艙頂口注入,必然要沖擊艙壁、攪動艙內油品而產生大量靜電,同時引起可燃性氣體濃度增大。因此,油船應從底部通過密閉管道進行裝油,嚴禁灌艙作業。
防止油、水及不同油品相混。油品中如果混合有水,在管道中流動時會產生靜電,進入油艙后,水的沉降同樣會產生靜電。
消除產生的靜電。在油品中添加抗靜電劑,提高油品的導電性;采用有效接地,或在船岸之間加接接地電纜等,消除電荷的大量積聚。
防止靜電放電著火??墒褂脵z測報警裝置,隨時掌握靜電電荷;或在油艙內充入惰性氣體,降低可燃性氣體和氧氣的濃度,使其雖然放電,卻難以引起燃燒和爆炸。同時,必須禁止油船現場工作人員或值班人員穿著尼龍化纖服裝,以免產生靜電火花。
12.加強油船火災的自救能力
油船發生火災主要依靠自救,所以,油船都應配備一定的滅火設施。但是,油船火災往往是先爆炸,后燃燒,船上的固定滅火系統在爆炸時往往已經損壞,不能發揮滅火作用,因此,油船的滅火設施應當是固定設施與移動設備相結合。在設計時,要考慮到如何盡量避免固定滅火設施在油船爆炸時遭到破壞,而且在固定設施遭到破壞時,能用移動設備繼續撲救。
運油船舶應制定保證水上人員、財產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環境的措施,編制水上交通事故、油品泄漏事故和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相應的消防救援力量和防護設備及器材,以及各種求救的通訊聯絡和信號設備,這些都要保證落實。
當油品港口作業發生事故時,從事油品港口作業的企業應當迅速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應急行動,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故進一步擴散,并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以爭取消防救援力量的救助,減少損失和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