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
關于做好2025年度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精神,以及省應急管理廳等4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的通知》(浙應急人事〔2019〕91號)和《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25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浙人社辦函〔2025〕13號)要求,現將我省2025年度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
考試定于9月13日舉行,具體時間及科目為:
9:00—11:00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14:00—16:30 安全生產實務
其中,《安全生產實務》為專業科目,分為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等6個專業,考生可根據實際工作選擇其中一個專業報考。
考點設在各設區市和義烏市,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級別為“考全科”):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4年;或具有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
(二)已獲得某一專業成績合格證明的人員,可在余下的專業科目中,選擇其中一個專業科目報考,即“增項”考試(級別為“相應專業”)。
(三)其他事項。報考條件中的專業工作年限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若以工作后取得的學歷報考的,專業工作時間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教育實習期和成人教育脫產學習時間除外)。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1。
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12333,傳真:0571-88395085。
報考條件咨詢電話:0571-87228751、85342371、87058267。
三、獲得成績合格證明條件
考生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成績合格證明。
四、告知承諾制報考有關規定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各單位要按照《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號)要求,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一)除“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報考人員均可選擇“使用告知承諾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和在考試中有違紀行為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人員。
(二)報考資格實行考后核查。
1.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進行網上公示,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行業主管部門和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助核查、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核查方式。
2.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學歷學位和資格證書存疑、報考免試級別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需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考后核查。
(三)網上報名時,若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使用告知承諾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環節,若發現有不實承諾的,將視情作出取消當次報名和考試資格、取消當次考試全部成績、已取得的證書無效等處理。
五、報考流程和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應于6月27日9:00至7月7日17:00,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link.233.com/13832),如實注冊個人信息,注冊成功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按報名系統設置的流程,完成網上報名事項。
(一)“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流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填報報考信息、個人信息、教育信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隨后依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簽署承諾書、交費。其中,需要上傳相關材料的報考人員,在報名信息確認前按照系統提示操作即可。
2.考生打印的“報名表”供報考人員留存備查。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如未交費,可在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一旦撤回承諾,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流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填報報考信息、個人信息、教育信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報考人員必須在上傳相關材料后,進行報名信息確認,經省社保就業中心人事考試院處理后,才可進行網上交費,完成報名。
2.報考人員打印的報名表和紙質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均須交單位審核蓋章,待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用于考后報考資格現場核查。
(三)網上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可在報名前提前做好注冊、信息維護等事宜。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確保報考信息的準確性、完整性和真實性。
考生應于9月8日至12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2.報名期間,若發現報考信息有誤,報考人員可在交費前進行修改。交費后若需修改須聯系省社保就業中心人事考試院進行處理。
3.在試卷預訂后或因考生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4.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誠信報名。根據我省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管理相關要求,考生應在現工作地或居住地報考。
五、收費依據和標準
根據浙價費〔2016〕71號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每人每科55元,《安全生產實務》為每人每科75元。考試費用發票獲取方式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六、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見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的通知(應急廳〔2019〕43號)(https://link.233.com/16544/gk/tzgg/tz/201905/W020190505430431219771.p
df)。其中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以現行有效版本為準。
七、考試題型和相關規定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題本空白處可作草稿紙使用。《安全生產實務》科目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客觀題部分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主觀題部分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卡上規定的位置書寫作答,所用草稿紙統一發放和回收。
八、考試成績公布與成績合格證明制發
(一)成績公布。考試成績經報省考試主管部門劃定合格
標準后在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成績查詢”欄目公布。
(二)制發成績合格證明。省人力社保廳下達合格人員文件后,省社保就業中心人事考試院制作電子成績合格證明。成績合格證明在浙江政務服務網(http://link.233.com/11964)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從浙江政務服務網“便民服務”—“高級職稱評審與專技考試”“電子證書下載打印”欄目下載打印本人的“成績合格證明”。
考生可憑成績合格證明參加繼續教育和申請注冊,具體工作事項按省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和要求執行。考后如有涉及報考條件等方面情況反映的,由省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核查;涉及考風考紀方面情況反映的,由所屬考區的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核查。
九、有關要求
各市應急管理部門和人事考試機構要密切配合,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考試工作計劃見附件3)。要積極協調網信、經信、教育、公安等職能部門加強對考試的服務保障和安全管理。全體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對考試舞弊者,一經發現,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和《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人社部發〔2013〕36號)等進行處理。
浙江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
2025年6月18日
原文標題:關于做好2025年度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原文來源:浙江人事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