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項、 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
根據本企業特點,以及對施工現場危害因素識別,對以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制定措施: 來源:www.examda.com
1、高度超過20米的大型腳手架;附著式整體提升腳手架;懸挑腳手架; 6.5米高的滿堂紅腳手架;
2、深度超過1.5米的溝槽和深度超過5米的基坑土方開挖施工作業; www.Examda.CoM考試就到考試大
3、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安裝、頂升、拆除作業;
4、起重吊裝作業;5、裝飾工程的消防安全。
下列為大型腳手架、深基礎土方工程、塔式起重機、裝飾工程消防安全等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控制措施。 采集者退散
一、 大型腳手架控制措施
大型腳手架作為主體和裝修施工的常用輔助設施,其危險性較大,并且存在很多安全隱患,防范不慎極易引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在此對大型腳手架常見問題的防范做出如下規定(腳手架安全防護措施詳見P69): 來源:www.examda.com
(一)因地基沉降引起的腳手架局部變形。在雙排架橫向截面上架設八字戧或剪刀撐,隔一排立桿架設一組,直至變形區外排。八字戧或剪刀撐下腳必須設在堅實、可靠的地基上。
(二)腳手架賴以生根的懸挑鋼梁撓度變形超過規定值。應對懸挑鋼梁后錨固點進行加固,鋼梁上面用鋼支撐加U形托旋緊后頂住屋頂。預埋鋼筋環與鋼梁之間有空隙,須用馬楔備緊。吊掛鋼梁外端的鋼絲繩逐根檢查,全部緊固,保證均勻受力。
(三)腳手架卸荷、拉接體系局部產生破壞。要立即按原方案制定的卸荷、拉接方法將其恢復,并對已經產生變形的部位及桿件進行糾正。如糾正腳手架向外張的變形,先按每個開間設一個5t倒鏈,與結構繃緊,松開剛性拉接點,各點同時向內收緊倒鏈,至變形被糾正,做好剛性拉接,并將各卸荷點鋼絲繩收緊,使其受力均勻,最后放開倒鏈。
二、 深基礎土方工程控制措施
深基礎土方工程是指挖掘深度超過1.5m的溝槽和深度超過5m(含)的土方工程。
(一)懸臂式支護結構過大,內傾變位??刹捎闷马斝遁d,樁后適當挖土或人工降水、坑內樁前堆筑砂石袋或增設撐、錨結構等方法處理。為了減少樁后的地面荷載,基坑周邊應嚴禁搭設施工臨時用房,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土方,不得停放大型施工機具和車輛。施工機具不得反向挖土,不得向基坑周邊傾倒生活及生產用水。
(二)有內撐或錨桿支護的樁墻發生較大的內凸變位。要在坡頂或樁墻后卸載,坑內停止挖土作業,適當增加內撐或錨桿,樁前堆筑砂石袋,嚴防錨桿失效或拔出。
(三)基坑發生整體或局部土體滑塌失穩。應在有可能條件下降低土中水位和進行坡頂卸載,加強未滑塌區段的監測和保護,嚴防事故繼續擴大。
(四)未設止水幕墻或止水墻漏水、流土,坑內降水開挖造成坑周邊地面或路面下陷和周邊建筑物傾斜、地下管線斷裂等。應立刻停止坑內降水和施工開挖,迅速用堵漏材料處理止水墻的滲漏,坑外新設置若干口回灌井,高水位回灌,搶救斷裂或滲漏管線,或重新設置止水墻,對已傾斜建筑物進行糾傾扶正和加固,防止其繼續惡化。同時要加強對坑周地面和建筑物的觀測,以便繼續采取有針對性的處理??油庖部稍O回灌井、觀察井,保護相鄰建筑物。
(五)樁間距過大,發生流砂、流土,坑周地面開裂塌陷。立即停止挖土,采取補樁、樁間加擋土板,利用樁后土體已形成的拱狀斷面,用水泥砂漿抹面(或掛鐵絲網),有條件時可配合樁頂卸載、降水等措施。
(六)設計安全儲備不足,樁入土深度不夠,發生樁墻內傾或踢腳失穩。應停止基坑開挖,在已開挖而尚未發生踢腳失穩段,在坑底樁前堆筑砂石袋或土料反壓,同時對樁頂適當卸載,再根據失穩原因進行被動區土體加固(采用注漿、旋噴樁等),也可在原擋土樁內側補打短樁。
(七)基坑內外水位差較大,樁墻未進入不透水層或嵌固深度不足,坑內降水引起土體失穩。停止基坑開挖、降水,必要時進行灌水反壓或堆料反壓。管涌、流砂停止后,應通過樁后壓漿、補樁、堵漏、被動區土體加固等措施加固處理。
(八)基坑開挖后超固結土層反彈,或地下水浮力作用使基礎底板上凸、開裂,甚至使整個箱基礎上浮,工程樁隨底板上拔而斷裂以及柱子標高發生錯位。在基坑內或周邊進行深層降水時,由于土體失水固結,樁周產生負摩擦下拉力,迫使樁下沉,同時降低底板下的水浮力,并將抽出的地下水回灌箱基內,對箱基底反壓使其回落,首層地面以上主體結構要繼續施工加載,待建筑物全部穩定后再從箱基內抽水,處理開裂的底板后方可停止基坑降水。
(九)在有較高地下水的場地,采用噴錨、土釘墻等護坡加固措施不力,基坑開挖后加固邊坡大量滑塌破壞。停止基坑開挖,有條件時應進行坑外降水。無條件坑外降水時,應重新設計、施工支護結構(包括止水墻),然后方可進行基坑開挖施工。
(十)因基坑土方超挖引起支護結構破壞。應暫時停止施工,回填土或在樁前堆載,保持支護結構穩定,再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有效措施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