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組織設計
1.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按照JGJ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是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的主要技術文件。
2.主要技術內容
一個完整的施工用電組織設計應包括現場勘測、負荷計算、變電所設計、配電線路設計、配電裝置設計、接地設計、防雷設計、外電防護措施、安全用電與電氣防火措施、施工用電工程設計施工圖等。
(二)施工現場對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防護
1.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
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是指帶電導體與其附近接地的物體以及人體之間必須保持的最小空間距離或最小空氣間隙。
在施工現場中,安全距離問題主要是指在建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和施工現場的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時的最小安全垂直距離。對此,JGJ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已經作了具體的規定。
2.外電線路的防護
為了確保施工安全,則必須采取設置防護性遮欄、柵欄,以及懸掛警告標志牌等防護措施。如無法設置遮欄則應采取停電、遷移外電線路或改變工程位置等,否則不得強行施工。
(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接地與防雷
在施工現場,由于現場環境、條件的影響,間接觸電現象往往比直接觸電現象更普遍,危害也更大。所以,除了應采取防止直接觸電的安全措施以外,還必須采取防止間接觸電的安全技術措施。
1.接地
設備與大地作金屬性連接稱為接地。接地通常是用接地體與土壤相接觸實現的。金屬導體或導體系統埋入地內土壤中,就構成一個接地體。接地體與接地線的總和稱為接地裝置。
在電氣工程上,接地主要有4種基本類別:工作接地、保護接地、重復接地、防雷接地。
2.施工現場建筑機械設備的防雷
施工現場建筑機械是參照第3類工業建、構筑物的防雷規定設置防雷裝置。被保護物的高度系指最高點的高度,被保護物必須完全處在折線錐體之內方能確保安全。在JGJ46—19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中,規定單支避雷針的保護范圍是以避雷針為軸的直線圓錐體,直線與軸即地面保護半徑所對應的角為60°,這種簡易計算,主要考慮到施工現場使用方便等因素。
(四)施工現場的配電室及自備電源
1.配電室的位置及布置
(1)通常配電室的選擇應根據現場負荷的類型、大小和分布特點、環境特征等進行全面考慮。
(2)配電室應盡量靠近負荷中心,以減少配電線路的長度和減小導線截面,提高配電質量,同時還能使配電線路清晰,便于維護。
(3)配電室內的配電屏是經常帶電的配電裝置,為了保障其運行安全和檢查、維修安全,這些裝置之間以及這些裝置與配電室棚頂、墻壁、地面之間必須保持電氣安全距離。
(4)配電室建筑物的耐火等級應不低于三級,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應配備砂箱、1211滅火器等絕緣滅火器材。配電室的屋面應該有隔層及防水、排水措施,并應有自然通風和采光,還須有避免小動物進入的措施。
2.自備電源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一般是由外電線路供電的。常因外電線路電力供應不足或其他原因而停止供電,使施工受到影響。所以,為了保證施工不因停電而中斷,有的施工現場備有發電機組,作為外電線路停止供電時的接續供電電源,這就是所謂自備電源。自備發配電系統也應采用具有專用保護零線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線制供配電系統。但該系統運行必須與外電線路電源(例如電力變壓)部分在電氣上安全隔離,獨立設置。
233網校特別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