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10月28日、29日開考,為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重點,本文整理了"2017年安全工程師《法律知識》定量安全評價方法",供大家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定量安全評價方法:
(1)概率風險評價法。
(2)傷害(或破壞)范圍評價法。
(3)危險指數評價法。
按照安全評價的邏輯推理過程,安全評價方法可分為歸納推理評價法和演繹推理評價法。歸納推理評價法是從事故原因推論結果的評價方法,即從最基本的危險、有害因素開始,逐漸分析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因素,最終分析到可能的事故。演繹推理評價法是從結果推論原因的評價方法,即從事故開始,推論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因素,再分析與直接因素相關的間接因素,最終分析和查找出致使事故發生的最基本危險、有害因素。
此外,按照評價對象的不同,安全評價方法可分為設備(設施或工藝)故障率評價法、人員失誤率評價法、物質系數評價法、系統危險性評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