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人社部公布2018年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其中原注冊安全工程師改為安全工程師(中級),考試時間為10月27日、28日。目前有很多考生在猜疑「注冊安全工程師」含金量貶值,這顯然是一個錯誤的看法。
自從2016年原「安工員」考試取消,有望改為「助理安全工程師」一說,可以推想,此次考試名稱的修改是為了統一安全行業專業稱謂及職業水平。「安全工程師(中級)」依舊是執業資格考試,其執業資格證書等同于「工程師」安全專業職稱水平。也就是說,考取「安全工程師(中級)」的人員已經證明自己擁有「工程師(安全專業)」相對應的評審要求水平,可以作為評審材料,進行職稱評定。此外,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下發的關于《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的通知中,也有注冊安全工程師級別劃分的相關內容。
注冊安全工程師的級別劃分
注冊安全工程師級別設置為:高級、中級、初級(助理)。注冊安全工程師的級別與工程系列安全工程專業職稱相對應,不再組織工程系列安全工程專業職稱評審。
本辦法施行之前已取得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分別視同為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助理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注冊安全工程師各級別評定方式
高級注冊安全工程師釆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價方式,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按照專業類別實行全國統一考試,考試科目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組織實施。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按照專業類別進行繼續教育,其中專業課程學時應不少于繼續教育總學時的一半。
初級(助理)使用全國統一考試大綱,考試和注冊管理由各省、自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