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一般在每年4月份左右開始陸續發放,大部分地區領證可選擇多種方法,不一定要自己去領取。根據以往各省發布的領證通知,若為代領,憑代領人及持證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個別省禁止他人代領),具體事項以當地發布的通知為準。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中級)。該證書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應急管理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共同用印,在全國范圍有效。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初級)。該證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共同用印,原則上在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跨區域認可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