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報考安全工程師要求: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第二學士學位介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中所規定的十一個學科門類(即: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農學、醫學、工學、管理學),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課程,已準予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再攻讀另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成績合格,準予畢業的,可授予第二學士學位。如果國家有特殊需要,經國家教委批準,在同一學科門類中,修完一個本科專業獲得學士學位后,再攻讀第二個本科專業,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成績合格,準予畢業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學士學位。
研究生班畢業介紹:
研究生進修班(簡稱研究生班)是參加同等學力碩士研究生考試、獲得同等學力碩士學位的主要橋梁,是以某專業碩士研究生主要課程為教學內容,對具有大學本科畢業或相當學力程度的在職人員進行較系統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與能力培訓的一種教育形式。它不是一個層次的學歷教育,不與研究生教育的學歷、學位掛鉤。課程由各單位根據自己專業設置情況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