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師考試負責管理部門
1、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擬定考試科目、編制考試大綱、編寫考試用書、組織命題工作。每年在全國范圍內舉行一次。
2、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考試試題,組織實施考務工作。會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和確定合格標準。
注冊安全工程師是指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
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時間為10月28日、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