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師考試科目一覽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客觀題)、“安全生產管理”(客觀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客觀題)、“安全生產專業實務”(主客觀題)4個科目。其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為公共科目,“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為專業科目。
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題型:
公共科目的考試題型為客觀題,分為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兩部分。單項選擇題的備選項中,只有1個最符合題意。多項選擇題的備選項中,有2個或2個以上符合題意,至少有1個錯項。錯選不得分;少選,所選的每個選項得0.5分。試卷中有70個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15個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
專業科目試題包括專業安全技術和安全生產案例分析兩部分。專業安全技術部分題型為客觀題,均為單項選擇題,占分值的20%;安全生產案例分析部分題型包括客觀題(占分值的10%)和主觀題(占分值的70%)客觀題為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主觀題為綜合案例分析題。
成績有效期: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1個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2個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