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四個科目,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按照專業類別實行全國統一考試,考試科目分為“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3個公共科目和“安全生產專業實務”1個專業科目。
“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科目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和其他安全專業(不包括消防安全)7個專業類別。
其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為客觀科目;“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為主客觀混合科目。
各專業類別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行業界定表
成績有效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1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2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