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并申請了證書的考生,還需按時進行繼續教育,《中國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規定如下:
“第六條 資格證書實行登記服務制度,登記服務的具體工作由中國銀行業協會負責。
第七條 持證人員應于持證之日起,下一個自然年12月31日前登陸系統完成證書登記工作。此后,每一個自然年12月31日前均需完成上述登記工作。
第八條 持證人員辦理資格證書登記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遵守法律、法規以及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規定;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從業期間無違規違紀記錄;
(三)完成個人信息更新。
第九條 中國銀行業協會定期向社會公布資格證書的登記情況,建立持證人員的誠信檔案,并為用人單位提供取得銀行業職業資格證書人員信息查詢的服務。”
銀行從業資格證書登記入口:進入初/中級考試系統——選擇證書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