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改革,在新制度下“銀行業從業人員、在校學生、非銀行業從業人員,只要通過《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科目和《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任意一個專業的考試,均可申請銀行從業資格證書”。
注意:
1、銀行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次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2次考試中,參加《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科目和《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1個專業類別的考試合格,即可取得銀行業專業人員該專業類別的職業資格證書。
2、考生在選擇申請證書專業類別時,如通過《銀行業專業實務》2科以上(含兩科)科目,考生自行選擇一個科目作為紙質版證書打印項,其它專業類別將以紙質專業類別合格證明的形式作為證書的加注頁發放給考生。
銀行從業資格證書申請流程圖,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