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銀行從業資格證書免考申請,可免考法律法規科目,免考通過后,再取得一科專業科目合格即可申領證書:
一、銀行從業資格證書免考條件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經評聘助理經濟師(金融專業)職務的;申請人需出具由所在單位(需具有評聘助理經濟師資格的單位)用章(人力資源部人事章或公章)的證明材料(注明我單位xxx于xx年xx月評聘為助理經濟師(金融專業)職務,特此證明)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郵寄至認證辦公室,以備核查。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資格(金融專業)證書的;申請人需將該證書復印件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郵寄至認證辦公室,以備核查。備注: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并用印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3)考試合格并取得中國銀行業協會頒發的《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的。申請人在報名時直接選擇該免考條件,系統將自動核查,無需提交書面證明材料。
二、銀行從業資格證書免考申請
1.申請時間:報名期間內。
2.免考申請:申請人員登陸考試報名系統,進入“免考申請”頁面,將清晰可辨的免考材料上傳。
三、銀行從業資格證書免考資格審核
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負責審核。審核時間約為3個工作日。
注:
符合免考條件(1)或免考條件(2)并審核通過后,任意考試批次中通過任一專業科目(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銀行管理)可申領證書;
通過任一專業科目(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銀行管理)后,相鄰考試批次符合免考條件(1)或免考條件(2)并審核通過后才可申領證書。
也就是說,如果先通過任一專業科目,需要在相鄰的考試批次申請免考,專業科目的成績才不會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