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成績實行2次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2次考試中,參加《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科目和《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1個專業類別的考試合格,即可取得銀行業專業人員該專業類別的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對參加《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其他專業類別考試并合格,將頒發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
【新手學習禮包領取】【在線題庫立即刷題】【考前資料下載】【新增考點】
符合《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有關銀行業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中1個專業類別的考試并合格,即可取得銀行業專業人員該專業類別的初級資格證書。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經評聘助理經濟師(金融專業)職務的;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資格(金融專業)證書的;
3、考試合格并取得中國銀行業協會頒發的《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