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交易產品及其風險特征
1.即期:現金交易或現貨交易
即期是指現金交易或現貨交易,交易的一方按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額的金融資產,交付及付款在合約訂立后的兩個營業日內完成。
在實踐中,即期通常是指即期外匯買賣,即交割日(或稱起息日)為交易日以后的第二個工作日的外匯交易。
2.遠期:遠期外匯交易和遠期利率合約
遠期外匯交易是由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個特定日期,依交易時所約定的幣種、匯率和金額進行交割的外匯交易。遠期匯率反映了貨幣的遠期價值,其決定因素包括即期匯率、兩種貨幣之間的利率差、期限。遠期外匯交易是最常用的對沖匯率風險、鎖定外匯成本的方法。
根據傳統的利率平價理論,高利率國貨幣在期匯市場上趨于貶值,而低利率國貨幣在期匯市場上趨于升值。
遠期利率合約是指交易雙方同意在合約簽訂日,提前確定未來一段時間內(協定利率的期限)的貸款或投資利率,協定利率的期限通常是1個月至1年。
遠期利率合約是一項表外業務。
3.期貨:場內進行交易的標準化遠期合約。
金融期貨主要有三大類:
(1)利率期貨,是指以利率為標的的期貨合約。利率期貨主要有以長期國債為標的的長期利率期貨,以及3個月期限的短期利率期貨。
(2)貨幣期貨,是指以匯率為標的的期貨合約。貨幣期貨是適應跨境貿易和金融服務的需要而產生的,目的是管理匯率風險。
(3)指數期貨,是指以股票或其他行業指數為標的的期貨合約。
期貨市場本身具有兩項基本的經濟功能:(1)對沖市場風險的功能。(2)價值發現的功能。
期貨與遠期的差異:
(1)遠期交易采取的是非標準化,貨幣、金額和期限都可靈活協商,而期貨合約是標準化的。
(2)遠期交易一般通過金融機構或經紀商柜臺交易,合約持有者面臨交易對手的違約風險。而期貨交易一般在交易所交易,由交易所承擔違約風險。
(3)遠期合約的流動性較差,合約一般要持有到期,而期貨合約的流動性較好,合約可以在到期前隨時平倉。
4.互換:約定在將來某一時期相互交換現金流的合約。
(1)利率互換,是指兩個交易對手相互交換一組資金流量,并不涉及本金的交換,僅就利息支付方式進行交換。
(2)貨幣互換,指交易雙方用不同的貨幣進行的互換交易。
5.期權:賦予持有者在將來某個時段內以確定價格購買或出售標的資產的權利而非義務。
(1)分類:
1)按交易權利:買方期權和賣方期權。
2)按履約方式:美式期權任何時候都可以行權。歐式期權只能在規定時間行權。
3)按執行價格:價內期權、平價期權、價外期權。
(2)期權費:買方為取得權利而支付的費用,由內在價值和時間價值組成。
1)內在價值,是指在期權的存續期間,執行期權所能獲得的收益或利潤。
2)時間價值,期權價值高于其內在價值的部分。
金融衍生產品一方面可以用來對沖市場風險,另一方面也會因高杠桿率而造成新的市場風險。衍生產品對市場風險的放大作用通常是導致巨額金融風險損失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