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
1.該民用建筑屬于一類高層民用建筑,其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一級。
2.依據《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GA 653--2006)的有關規定,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直接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
(1)生產、儲存和裝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儲罐區,未設置在城市的邊緣或相對獨立的安全地帶。
(2)甲、乙類廠房設置在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
(3)甲、乙類廠房與人員密集場所或住宅、宿舍混合設置在同一建筑內。
(4)公共娛樂場所、商店、地下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樓梯間的設置形式及數量不符合規定。
(5)旅館、公共娛樂場所、商店、地下人員密集場所未按規定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6)易燃可燃液體、可燃氣體儲罐(區)未按規定設置固定滅火、冷卻設施。
3.重大火災隱患的綜合判定要素包括:總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及滅火救援、消防給水及滅火設施、防煙排煙設施、消防電源、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5.民用建筑疏散出口設置的基本要求包括:
(1)建筑內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門應分散布置,并應符合雙向疏散的要求。
(2)建筑面積不大于2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設備間;建筑面積不大于50m2且經常停留人數不超過l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間,可設置1個疏散門。
(3)對于一些人員密集的場所,其疏散出口數目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少于2個。
6.高層民用建筑消防電梯前室設置要求包括:
(1)前室宜靠外墻設置,并應在首層直通室外或經過長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2)前室的使用面積公共建筑不應小于6m2,住宅建筑不應小于4.5m2;與防煙樓梯間合用的前室,公共建筑不應小于10m2,住宅建筑不應小于6m2。
(3)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不應設置卷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