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疏散 | 根據《高層民用建筑設計 防火規范(2005年版)》 (GB 50045-1995)的規 定,賓館的安全疏散應符 合右側規定 | (1)每個防火分區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地下室當有兩個或兩個以上防火分區且相鄰防火分區之間的防火墻上設有防火門時,每個防火分區可分別設一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安全出口應分散布置,兩個安全出口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5m (3)位于兩個安全出口之間的房間門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樓梯間的最大距離為30m,位于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房間門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樓梯間的最大距離為15m (4)會議室、健身房、咖啡廳和餐廳的宴會廳,其室內任何一點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線距離,不宜超過30m;其他房間內最遠一點至房門的直線距離不宜超過15m (5)位于兩個安全出口之間的房間,當其建筑面積不超過60m2時,可設置一個門,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0.90m;位于走道盡端的房間,當其建筑面積不超過75m2時,可設置一個門,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40m。地下室房間面積不超過50m2,且經常停留人數不超過15人的房間,可設一個門 (6)內走道的凈寬度,應按通過人數每100人不小于1m計算;首層疏散外門的總寬度,應按人數最多的一層每100人不小于1m計算。首層疏散外門和走道的凈寬度,不應小于下表的規定 | ||||
賓館 | 每個外門的凈寬度 | 走道凈寬度 | ||||
單面布房 | 雙面布房 | |||||
1.2m | 1.30m | 1.40m | ||||
(7)疏散樓梯間及其前室的門的凈寬度應按通過人數每100人不小于1m計算,但最小凈寬度不應小于0.90m (8)公共疏散門均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且不應采用側拉門、吊門和轉門 (9)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應設置寬度不小予1m的防火挑檐 (10)應設防煙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樓梯間入口處應設前室、陽臺或凹廊 ②前室的面積不應小于6m2,與消防電梯間合用前室的面積不應小 于1Om2 ③前室和樓梯間的門均應為乙級防火門,并應向疏散方向開啟 ④樓梯間及防煙前室的內墻上,除開設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門外,不應開設其他門、窗、洞口 ⑤樓梯間及防煙樓梯間前室內不應敷設可燃氣體管道和甲、乙、丙類液體管道,并不應有影響疏散的突出物 (11)地下室與地上層的共用樓梯間,應在首層與地下或半地下層的出入口處,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2.OOh的隔墻和乙級防火門隔開,并應有明顯標志 (12)每層疏散樓梯總寬度應按其通過人數每100人不小于1m計算,各層人數不相等時,其總寬度可分段計算,下層疏散樓梯總寬度應按其上層人數最多的一層計算。疏散樓梯的最小凈寬度不應小于1.20m (13)通向屋頂的疏散樓梯不宜少于兩部,且不應穿越其他房間,通向屋頂的門應向屋頂方向開啟 (14)室外樓梯可作為輔助的防煙樓梯,其最小凈寬度不應小于0.90m。當傾斜角度不大于45。,欄桿扶手的高度不小于1.1Om時。室外樓梯寬度可計入疏散樓梯總寬度內。室外樓梯和每層出口處平臺,應采用不燃燒體材料制作,平臺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OOh。在樓梯周圍2m內的墻面上,除設疏散門外,不應開設其他門、窗、洞口。疏散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且不應正對梯段 (15)疏散樓梯和走道上的階梯不應采用螺旋樓梯和扇形踏步,必須采用時踏步上下兩級所形成的平面角不應超過10。,且每級離扶手0.25m處的踏步寬度超過0.22m時,可不受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