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中共中央印發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按照《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劃歸并入應急管理部,作用定位有所不同。其中,公安消防部隊將發揮應急救援主力軍和國家隊的作用,武警森林部隊將發揮國家應急救援專業隊作用。
《改革方案》指出,深化跨軍地改革。著眼全面落實黨對人民解放軍和其他武裝力量的絕對領導,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調整武警部隊領導指揮體制的決定,按照軍是軍、警是警、民是民原則,將列武警部隊序列、國務院部門領導管理的現役力量全部退出武警,將國家海洋局領導管理的海警隊伍轉隸武警部隊,將武警部隊擔負民事屬性任務的黃金、森林、水電部隊整體移交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并改編為非現役專業隊伍,同時撤收武警部隊海關執勤兵力,徹底理順武警部隊領導管理和指揮使用關系。
《改革方案》(五十六),公安消防部隊改制。公安消防部隊不再列武警部隊序列,全部退出現役。
公安消防部隊轉到地方后,現役編制全部轉為行政編制,成建制劃歸應急管理部,承擔滅火救援和其他應急救援工作,充分發揮應急救援主力軍和國家隊的作用。
《改革方案》(五十九),武警部隊不再領導管理武警黃金、森林、水電部隊。按照先移交、后整編的方式,將武警黃金、森林、水電部隊整體移交國家有關職能部門,官兵集體轉業改編為非現役專業隊伍。
武警森林部隊轉為非現役專業隊伍后,現役編制轉為行政編制,并入應急管理部,承擔森林滅火等應急救援任務,發揮國家應急救援專業隊作用。
曹剛律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遼寧省消防條例》起草人之一。遼寧省自然科學技術成果獎獲得者。遼寧省第八屆律師協會立法咨詢專門委員會委員,曾長期擔任遼寧省消防局法制處處長,武警上校。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全國火災與消防法律事務協調委員會主任。律師執業證號12101200610989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