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公告
2018年第7號
按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安監總辦〔2014〕49號)的規定,經過企業自主創建、自評、自愿申請,鞍鋼股份有限公司煉鐵總廠等136家企業通過評審,確定為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企業,現予公告。有效期為自公告之日起3年。
在有效期內,接受社會監督,如發現評審弄虛作假、企業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等情況,可電話或來信反映,一經查實將撤銷其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企業稱號。
地址及郵編: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北街21號,100713。
附件:(點擊查看所有附件)
1.冶金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企業名單(第十二批共30家)
2.建材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企業名單(第九批共54家)
3.機械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企業名單(第二十一批共46家)
4.輕工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企業名單(第六批共4家)
5.煙草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企業名單(第八批共2家)
應急管理部
2018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