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泵接合器
一、設置要求
1、下列場所應設置水泵接合器
高層民用建筑;
設有消防給水的住宅、超過五層的其他多層民用建筑;
超過兩層或建筑面積大于1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室內消火栓設計流量大于10L/s平戰結合的人防工程;
高層工業建筑和超過四層的多層工業建筑;
城市交通隧道;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和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等水滅火系統。
2、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給水流量宜按每個10~15L/s計算。每種水滅火系統的消防水泵接合器設置的數量應按系統設計流量經計算確定,但當計算數量超過3個時,可根據供水可靠性適當減少。
3、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向多棟建筑供水時,消防水泵接合器應在每座建筑就近設置。
4、消防水泵接合器的供水范圍,應根據當地消防車的供水流量和壓力確定。
5、消防給水為豎向分區供水時,在消防車供水壓力范圍內的分區,應分別設置水泵接合器;當建筑高度超過消防車供水高度時,消防給水應在設備層等方便操作的地點設置手抬泵或移動泵接力供水的吸水和加壓接口。
二、組成
水泵接合器是由閥門、安全閥、止回閥、栓口放水閥以及連接彎管等組成的。水泵接合器組件的排列次序應合理,按水泵接合器給水的方向,依次是止回閥、安全閥和閥門。